青海省五部门出台《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细化工作方案》
来源:能源处 日期:2018-01-11 10:24:00
近日,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bte365网址、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青海省财政厅、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细化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工作的通知》,制定了《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细化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。根据“方案”要求,2018年青海循环经济发展评价工作进入实施阶段。“方案”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:
一是细化工作任务。该“方案”参照国家《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(2017年版)》,明确了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(包括综合指标、专项指标、参考指标3大类17项)。并按照我省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,逐项落实了工作任务,明确了责任单位。
二是建立工作机制。“方案”要求,从2018年开始,建立常态化指标数据报送机制,各相关单位按照重点任务分工,每年7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指标的数据收集、分析计算,并将最终数据和分析提交省统计局,省统计局汇总所有数据,建立台账。
三是强化责任意识。“方案”要求,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工作。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主要责任,加强与配合单位的沟通协调,配合单位要着眼大局,主动配合,形成推动落实的合力。各市州相关部门要根据此方案,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,建立健全本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,制定本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测算和评价细化工作方案,将相关指标(可增加地方特色指标)纳入评价内容。
四是明确评价办法。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统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,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开展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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